宋人家祭形态包含庙祭(含寝祭)与墓祭两面。庙寝为时祭的主要场所,而焚黄则一般在墓次进行。在时间轴上衡量二者的频率,当以庙祭为主,从文献记录的次数来看,则上墓焚黄更受重视。朝廷礼典的影响,在墓祭层次得到很好的贯注,但在更常规及更具经典合理性的庙寝时祭层次,则现存时祭文字并未体现出焚黄文般的政治意涵。北宋中叶始的朝廷家庙制度的议订以及私家家祭礼书的修撰,或可理解为正是在着力弥补这一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