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跨文化伦理研究的一个元问题,儒耶金规则的内在差异理应得到更多关注。综合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将儒耶金规则的主要差异归结为表述(否定形式/肯定形式)、起点(自然本性/先知律法)、维度(现实的行为规范/超越性的信仰)和对象(具体的人/抽象的人)这四个方面。而通过更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以上所有这些差异又可以进一步归结为儒耶金规则在处理施与欲、己与人这两对关键概念关系时所表现出的不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