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最有代表性的一部个人资料保护专法,它采取统一立法模式,以信息自决权为宪法基础、一般人格权为民法基础,对全部个人资料给予同等保护。经过长期的适用和反复修订,联邦资料保护法的原则和本人权利、监督机关、损害赔偿等制度,已日臻成熟,成为大陆法系其他国家个人资料保护的立法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