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现代社会大量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核心主体,但除政府之外还必须有许多第三部门参与其中。第三部门不仅能有效补充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内在缺陷,而且具有许多独特的社会作用与政治作用。第三部门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显示它的不足与局限性,这要求我们完善第三部门发展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