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律师实行政府立法、法院监管、律师协会具体行使管理权的模式。按香港现行规定,外国律师可以在香港登记执业,但在执业资格、业务范围、执业组织形式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律师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香港是继续维持现有的限制措施,还是改革对外律师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进一步开放市场,是香港律师管理部门不得不面临的一个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