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自明性不是对象自身的自在显明 ,而是相对于一个主体的直接被给与。自明显现的直观对象不仅有纯粹的经验材料 ,还内在的包含了主体的先验认知形式 ,因而胡塞尔的自明性主要是逻辑的和谓述的自明性。作为知识的绝对起点和终极标准的自明性是一种先验的自明性 ,而一旦这种静态自明性被引入时间和辩证法 ,就会被转变为解释学的文化生成意义上的相对自明性 ,作为哲学起点和终点的绝对自明性也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