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证(分析法学派)和社会实证(法社会学派)是西方法学界倡导的分析法学问题的两大基本路径。我国法学者对诸多法学问题的分析,往往只择其一而用之,其结果因研究路径的缺漏,导致法学理论研究或立法的不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立法应采用法律实证和社会实证相结合,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方能既参考国外成功的立法和理论,又照顾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