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追赶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并不一定能够促进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在TRIPS体制下,发展中国家丧失了根据本国经济成长阶段制定最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自主权,反向破解和技术仿制大受限制,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的培养更加困难,这也就减少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后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