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既是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前提,又是高等学校运行的基本依据,大学章程属于自治规章,隶属行政法范畴,在司法实践中应具有可诉性。大学章程常被喻为大学的基本法或大学的宪法,校内其他规章的制定和管理行为的作出都应在大学章程设定的框架下进行。大学章程由大学制定,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便获得了法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