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三大理论分别开出了实现国际和谐的三种药方:权力妥协论、制度协调论和认同和谐论。权力妥协是和谐的胚胎,制度协调是一种初级和谐,而认同和谐属高级和谐。权力妥协论的冲突本质决定其权力路径的缺陷,制度协调论由于难以摆脱权力对制度的影响,无法保证其公正性和有效性,而认同和谐论的问题在于能否实现国家间和谐观念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