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在经济法主体制度研究中应占有一定地位。行业协会存在的某些问题实质上源于行业协会自身特殊公益性与内部成员企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的混同与失衡。解决行业协会上述问题需要立法规制,即需要在利益平衡的原则下制定专门的行业协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