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无论是作为生产要素,还是作为自然资源,其存在的价值就是利用。离开了对土地的利用,就失去了土地存在的意义。从经济学角度理解,土地利用的本质内涵就是进行土地资源的配置。从法经济学角度理解,土地利用的过程就是土地权利配置的过程。土地资源配置与土地权利配置是统一的,共同存在于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从土地制度演变的历史看,土地利用制度是土地制度的中心环节。从立法的角度看,建立以土地利用为中心的用益物权制度是公平、有效地利用土地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