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所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中,约有20%~25%为假外资(返程投资),它们大部分为国内民营企业(主)所为;假外资的泛滥不仅使我国吸收外资的目标难以实现,打了一定折扣,而且对外资政策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假外资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主要与对外资实行超国民待遇、国内企业套税、私有财产保护不力、洗钱以及招商引资行政化、民营企业融资难等因素有关;治理假外资,必须疏、堵结合,双管齐下,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加强金融监管,打击资金外逃、洗钱等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