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单一海洋划界的法律基础,实质是从合法性权利基础和管辖目的探讨200海里内大陆架制度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融合程度。在200海里内距离标准已成为两种制度共同的合法性权利基础;由于专属经济区制度更侧重开采水体的自然资源,故两种制度的管辖目的并未完全融合。因此,目前单一海洋划界的公平解决还不具备充分、明确的法律基础。不过,只要通过长期反复实践并逐步积累法律因素,两种制度的管辖目的有可能更加协调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