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农业非经济品产出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特征和外部性属性,其价值和成本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和产品价格来体现,如果没有财政支农政策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和外部性的激励,农业多种功能供给将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财政政策在鼓励农业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功能供给方面,存在明显的低效率和社会福利损失现象,农业多种功能供给缺乏有效的财政制度保障和支持。因此,增加农业的多种功能供给,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完善对农业正外部性的财政激励机制,增强对农业外部不经济的财政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