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是民法上颇具争议的一个概念和制度,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是基于物权的救济性权利,其内容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四种权利,它以回复物权为目的。用物权回复请求权取代物权请求权,以便准确界定其内涵;这样也有助于解决关于它的时效制度争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