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制度变迁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跨越式发展的法治模式可归结为四种:权力主导下的法律强制干预模式、权力引导下的政策性平衡模式、权力整合下的区域联动模式和核心资源的强行赋权模式;跨越式发展的法治机制可设计为法律赋权、导向、供给、激励、约束与救济机制五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