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经验层面而言,政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街区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主体,或者由政府先将服务分配给其代理组织———单位,然后再由单位直接分配到个人。这种基于政府科层体系的供给机制可称为“科层式供给”,其特征是供给渠道的垂直性和单向度性。在街区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甚至缺失的困境下,寻求可能而可行的街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便有了必然性。个案研究表明,目前的街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已经从原来建立在行政权力基础上的“科层式供给”趋向于街区组织在资源交换基础上的“合作化供给”,并达成共同治理或共同生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