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主要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必须依法律制度 ,当事人不能创设 ,也不能变更。这一原则使当事人在土地利用中协议自由受到很大限制 ,地役权具有权利内容不确定的特点 ,为当事人协议利用土地提供了空间 ,对物权法原则起很大的补充作用。